刮磨


应采用具有刮磨刃口的转动滚筒或等效装置对试样外表面反复刮磨。刃口的纵轴和试样互成直角,刃口与试样外表面相接触。光缆夹持端的定位应使刮磨件在规定长度上刮磨光缆。刮磨件应由高速刀具构成,其纵向相邻两侧构成尖锐的90°角的纵向刀刃口,无可见缺口。刮磨次数应由计数器记录;刮磨长度应为5cm;刮磨频率为每分钟60次;试样一端的拉伸符合应为4.5N。每个试样应进行2次试样,每次试验将试样纵向移动20cm并顺时针转动90°。每次试验应进行规定次数的刮磨。

 

试验要求:光缆按照规定进行试验时,试样应经受250次循环的刮磨和150次循环的相互摩擦,试验后,护套任何内层裸露均作为失效。